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不良債權轉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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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的不良債權轉讓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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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JHCQ2017240000000001 | 掛牌價格(萬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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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載報刊 |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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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17年10月27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7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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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區(qū) | 浙江金華 | 所屬行業(yè) | 其他行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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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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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持有的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的不良債權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金華產權交易所在其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債權轉讓信息并由金華產權交易所組織及浙江金華首嘉拍賣有限公司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債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債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債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債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債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債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并承諾如我方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受讓方、金華產權交易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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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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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的不良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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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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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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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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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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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其他企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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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y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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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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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guī)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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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范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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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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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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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yè)原有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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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分析報告 (萬元) | 價值分析機構 | 金華市中勤資產評估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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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機構 | 浙江惠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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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日期 | 2017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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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分析基準日 | 201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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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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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萬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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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總計(萬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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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資產(萬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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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萬元) | / | 19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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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議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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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 報名信息披露 | 一、競買報名:意向受讓方在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時應提交下列材料:(1)如意向受讓人為法人的,須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為自然人,須提交有效身份證明。(2)如采用委托授權代理的,則還須提交有效授權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3)受讓申請書;(4)符合受讓條件的有關證明及承諾;(5)對競價會資料全部條款內容的書面確認意見;(6)參與受讓的內部決策文件及批準文件;(7)組織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資料。 二、若公告掛牌期滿,產生合格競買人報名且在規(guī)定時間內交納足額保證金,則按照最終確定時間采用競價方式進行轉讓。(競價會相關情況由交易所屆時另行通過本網發(fā)布公告)。 四、若公告掛牌期之內,未征集到競買人,則自然撤牌。 五、報名資料如為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六、競買報名時間:符合本次標的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2017年 11月9 日下午5時(競買報名截止時間)前向金華產權交易所遞交全部競買報名材料(日常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點:金華市丹溪路1223號金宇大廈八樓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無效,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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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內容 | 1、截止2017年6月30日(價值分析基準日),該債權包總額本金參考金額6989988.26元,利息參考金額詳見債權明細清單。 2、該債權明細在金華產權交易所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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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分析報告中的保留意 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 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 示提醒等內容 | 1、該債權對抵押物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位于金華市解放西路426號城中花園地下室02號房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最高額為325.86萬元。 2、該債權中,債權人金華市開源投資有限公司已經在此次債權轉讓前放棄對浙江惠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的責任,浙江惠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已無連帶清償責任。受讓方取得該項債權后,無法以及不得向浙江惠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追索債務。 3、該債權其他信息詳見金華中勤評咨字(2017)第082號《浙江惠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擬處置浙江中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單位不良債權項目價值分析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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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風險揭示: 1、受讓方受讓債權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限制,可能導致受讓方能夠行使的標的債權數額可能小于《債權交易合同》中列明的標的債權金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發(fā)[2009]19號):受讓人向國有企業(yè)債務人主張利息的計算基數應當以原借款合同本金為準;受讓人向國有企業(yè)債務人主張不良債權受讓日之后發(fā)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國有企業(yè)債務人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的企業(yè)法人。受讓人是指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合同法》第八十一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該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C、《關于印發(fā)〈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銀發(fā)[1999]77號)相關規(guī)定; 2、受讓方受讓標的債權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受讓方可能無法繼續(xù)享有。 3、受讓方受讓標的債權后,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yōu)惠和特殊保護。 4、轉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標的債權,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fā)現的缺陷,以至于受讓方預期利益無法實現。受讓方受讓的標的債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A、與標的債權相關的債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yè)、不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xù)性瑕疵的情形; B、標的債權可能存在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zhí)行的情形; C、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D、標的債權文件對于標的債權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E、擔保合同可能存在約定主體債權未經擔保人同意不可轉讓或擔保人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 F、擔保物、抵債資產可能發(fā)生滅失、毀損或存在欠繳稅費、無相關權屬證明、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G、涉訴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zhí)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H、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欠繳各種訴訟費用的情形; 5、受讓方受讓的標的債權,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從而導致受讓方實際接收的債權金額與債權轉讓公告所列債權金額不完全一致。 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被告知、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債權轉讓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風險,自愿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相應預期利益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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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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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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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金華市開源投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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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所)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qū)雙溪西路191號恒豐大廈7樓7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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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吳德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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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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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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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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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yè) | 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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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330701000024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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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債權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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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轉讓債權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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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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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名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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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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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及文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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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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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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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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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 的安置要求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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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 務處置有無要求 | 采取合法途徑追索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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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其他相關條件 | 1、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遞交保證金的,競買人應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價格受讓債權,并按照產權交易機構的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現場報價,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價格的,則該報價成為受讓價格。信息發(fā)布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的,采取現場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和受讓價格。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按照競價實施方案的要求簽訂《債權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債權標的情況下,在受讓資格確認通過后1個工作日,按債權轉讓公告的約定遞交交易保證金100萬元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即為意向受讓方在《受讓申請書》中對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并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受讓債權標的承諾的確認,成為債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并被確定為受讓方,該交易保證金轉為立約保證金,并在《債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債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為履約保證金。 3、本次債權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讓方應當在《債權交易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7天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扣除已交納的100萬元履約保證金)支付至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并同意金華產權交易所將交易價款匯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指示,意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保證金,作為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競買人遞交受讓材料繳納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b、在產權交易機構通知的規(guī)定時限內,競買人未進行現場有效報價的;c、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天內簽訂債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競買人遞交受讓材料繳納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申請的;b、在現場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c、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天內簽訂債權交易合同的。(3)違反債權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 5、本項目為現狀轉讓,本項目所涉及的內容僅為交易價款的作價依據,不作為本項目的交割依據。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受讓方自行負責完成盡職調查工作,在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訂可本債權轉讓項目所涉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債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6、本項目《債權交易合同》樣本在金華產權交易所備查,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書的同時須同意《債權交易合同》樣本的內容,并遞經簽章的《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的不良債權意受讓方聲明和承諾》,《債權交易合同》與《基業(yè)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本金6989988.26元及其利息的不良債權意受讓方聲明和承諾》內容不得修改。 7、該債權轉讓,尚未通知債務人及擔保人,受讓人完成債權交割后,一并履行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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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內合法設立的企業(yè)法人;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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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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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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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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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1個工作日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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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掛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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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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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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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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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時間 | 2017年11月14日上午9: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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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地點 | 金華市丹溪路1223號金宇大廈八樓會議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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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相關資料獲取方式 | 意向受讓方可以到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獲取競價會資料范本等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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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金華市首嘉拍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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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任勇、萬玉良 | 聯(lián)系電話 | 0579-82050710 8205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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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傳真 | 0579-82467565 | 聯(lián)系地址 | 金華市丹溪路1223號金宇大廈八樓8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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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開戶行 | 金華銀行市府支行 | 銀行賬號 | 018899074312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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